我市确定家电下乡四年计划
本报讯记者昨日从全市“家电下乡”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获悉:从今年12月1日起至2012年11月30日,我市农民买家电可获得国家财政补贴高达20亿元。
我市于12月1日全面启动了“家电下乡”工程,今后,农民在就近的中标企业销售网点购买彩电、冰箱(含冰柜)、手机、洗衣机等四大类指定家电,可获13%的财政补贴。
为让这项惠民政策落到实处,市商委要求商社集团、国美、苏宁等20家中标销售企业,对暂不具备设立销售服务网点条件的边远乡镇,通过采取组织农民集团购买、设立临时销售点或大篷车送货下乡等形式,满足农民购买需要。
对农民一次团购订货10台件以上、送货到家公路里程不超过50公里的,中标销售企业须在48小时内免费送货上门;农家没通公路的则要送货到所在村。并公布投诉电话,落实专门人员处理投诉。据《重庆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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