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从省商务厅获悉,从今年3月至2013年1月,凡在省内指定销售网点购买6类中标家电产品的农民,均能享受销售价格13%的补贴。随着云南省家电下乡在全省各地的陆续启动,截至3月13日,全省共销售家电下乡产品210多台(套),销售金额36万元。
据了解,结合农村消费需求,商务部规定家电下乡品种是彩电、冰箱(冰柜)、洗衣机和手机,云南省另增加了(电/燃气)热水器和摩托车两个品种。今年共有青岛海信营销有限公司、昆明百货大楼(集团)家电有限公司、国美电器有限公司等20家流通企业中标参与云南省家电下乡工程,产品外包装上都会印制“家电下乡”中标产品标志及“财政部商务部家电下乡中标产品”字样。目前,全省共有4000多家公司/商店申请作为家电下乡的销售点,已经通过备案审批的销售网点共计410个,预计到年底,通过审核的网点将可达到1500个。
省商务厅、财政厅均表示:今年内,省商务、财政、工商、供销、质监等多个部门将联合监督、检查家电下乡产品质量,如发现出售伪劣产品者,必将严处。省商务厅相关负责人提醒农民消费者,在购买产品时,一定要认准商务部、财政部特别制定的家电下乡产品标识。只有购买了有标识的产品,才能获得财政补贴。另外,经过商务部门备案的正规家电下乡销售网点,都会悬挂“家电下乡指定店”牌匾,农村消费者只要到这些地方购买,都可获得补贴,也可放心购买。
(责任编辑:刘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