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杨滨)国家工商总局今日上午通报,据不完全统计,今年一季度共查处以“家电下乡”名义销售不合格及假冒伪劣家电3325台,其中电视机1284台、洗衣机271台、电冰箱47台等。
工商部门在执法中,一查资质,严把家电市场主体准入关;二验标识,严把家电商品质量关;三打假劣,严厉查处以“家电下乡”为名销售伪劣产品和商标侵权行为;四保权益,加大农村消费维权工作力度,切实保护农民消费者合法权益。
据了解,本市丰台工商分局设立了“家电下乡”消费者投诉举报联络站,如果遇有对“家电下乡”的投诉举报,联络站将第一时间把投诉转给工商部门,由工商部门优先办理,处理时限也将缩短约一半。此外,丰台区还正式开通农村偏远地区“家电下乡”直通车,定期接送农民到家电销售网点看货、选货、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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