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监测抽查检验结果显示,东莞市大型综合商场的电熨斗、吸尘器、微波炉、节能灯、搅拌机、抽湿机的质量较好,其中检验合格的216批次,内在质量合格率达到100%,总合格率为72%。
但电饭锅、电吹风、电水壶、电视机、电冰箱、空调器、榨汁机、洗衣机、电热水器、DVD机、电风扇、消毒碗柜、移动式插座、电磁炉、吸油烟机、组合音响、饮水机等则存在一定质量问题。其中,移动式插座、电磁炉、吸油烟机、饮水机这几类产品合格率最低,内在质量合格率分别为42.9%、42.1%、40%、36.4%,内在质量合格率均低于五成。
24批次商品标志内容不全
本次商品质量监测过程中发现24批次商品的标志内容不齐全,标准中明确要求的标示及说明书内容缺失,另有部分商品的标志擦拭试验不合格。市工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铭牌标志相当于家用电器的身份证,合理有效的标示及固定是标准最基本的要求。
监测过程中发现部分批次商品的防触电保护不符合标准要求,如CXW-130-22等型号吸油烟机,在用户更换灯泡时,如触碰到灯头,有发生电击事故的危险。此外,还有部分部件爬电距离和电气间隙不符合要求、螺钉及连接不符合要求、稳定性和机械危险不符合要求等。
消费建议购买电器应先外观检查再通电检查
工商部门提醒,消费者在选购和使用家用电器时应具备以下一些常识:
1.外观检查。目测电器商品的各个部件,部件应加工精细,表面应平整光滑、色泽均匀,不应有剥落、露底、划伤、气泡、底漆层外露、凹凸不平等缺陷。
2.购买时通电检查。在购买的时候,应通电一段时间,检查家电商品是否能正常运行,满足应有的功用,不应有异常的噪音响动。电源线、电源插头应符合规范,用力拉电源线,电源线不应松动脱离。
3.日常维护和保养。经过一段时间的使用之后,用户有可能会对家用电器进行必要的维护和清洁。对家电产品外壳进行清洁时要注意避免弄湿器具内部部件,以防电击伤人及电器绝缘失效。对于长时间不使用的家用电器,可以断开电源后打包保存。家电商品一旦发生故障,应请专业维修人员维修,切不要自己随意动手,以免发生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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