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门维修冰箱,结果修后第二天冰箱又出现问题,再修还得交费。10月8日,记者从省工商局了解到这样一起消费纠纷。
消费者李某家中冰箱出现不制冷的故障,偶然在家门口发现一张提供上门维修家电服务的小广告,上面有维修人员的联系电话,李某立即拨打电话要求维修,维修人员当天就到家中维修,并收了120元维修费。
根据相关规定,“修理业的经营者对修理的部位应当予以保修,其中电器商品保修期不得少于60日,其他商品不得少于30日。”由于小广告上只有联系电话,没有经营地址,当12315工作人员给维修人员打电话时,维修人员一听是12315,立即挂断电话,再打就无人接听,第二天维修人员的手机就停机了。
据12315指挥中心的相关人士介绍,近期受理的此类申诉呈上升趋势。很多消费者图方便、省钱就选择了小广告,可是维修质量和服务根本无法保障,侵害消费者权益的情况时有发生,因为没有固定的经营地址,给12315调解带来很大困难。
12315提醒广大消费者:一是选择有固定经营地址并取得合法经营资格的售后服务部;二是要索取维修记录和收费凭证;三是事先商定价格,避免价格纠纷;四是需要更换部件时,最好能当场更换。如果双方有特殊约定,应订立书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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