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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修费高达六千 平板电视售后案例分析

来源:IT168网
2011年02月14日09:09

质量存在缺陷 过保后只能自己承担

  吴先生在2008年3月底购买了一台某合资品牌32英寸的液晶电视,购买后仅3个月就出现屏幕中间贯穿的蓝线问题,当时因为只是偶尔出现没太在意,但在2011年初,电视开始偶尔出现自动黑屏,然后重新启动的现象。凭借对此合资品牌的信任,吴先生起初以为是电视信号或者机顶盒的故障,后来通过链接电脑发现此故障依然存在,上网搜索后发现此型号产品很多用户都遇到了同样的问题,并且购机时间多在2007-2008年之间。

质量存在缺陷 过保后只能自己承担

▲典型故障:竖线(此图与本文内容无关)

  随后吴先生拨打售后800电话登记维修,但第二天接到电话告知维修费及零件费400元,而且无法对维修后的故障保证不再发生。吴先生非常愤怒,认为电视虽然保修期为一年,但这种普遍性故障是明显的质量问题,企业应该免费维修。即便是自己同意了支付维修费用,企业最少也应该对所维修的故障有所承诺,交了钱也不能保证故障不再发生,后果还由消费者承担有点太不厚道。

  到笔者发稿时,吴先生的诉求还未得到解决,对于自己一直信任的品牌吴先生感到彻底绝望,当然他也表明自己会将自己的权益维护到底。

  笔者观点:对于某一配件的维修价格并没有相关的标准规范,而对于因质量引起的缺陷企业有责任免费维修。既然吴先生认为是质量引起的故障,可以通过网络搜集一此产品些其他用户的故障情况,联合起来共同维权。

  鄙视正规军 维修店100元=450元

  2009年6月,陈先生购买了一台42英寸液晶电视,因平时在外很少使用。不想到了2010年7月初,当他想开机的时候却发现开机的电源键坏了。陈先生很纳闷,一年也没用过几次,怎么就坏了呢?于是他拨打了售后服务热线,服务人员为他提供了一个售后维修点的电话。当陈先生把情况向维修点的人员说明了之后被告知,上门费是50元,维修费400元,产生的零件费用另计。陈先生说,“我知道家电维修要收上门费,但没想到他们居然狮子大开口漫天要价。按他们的说法,还没修我就得先付450元。况且电视才买了一年多,平时又很少用,这么快就坏了,我真的怀疑其质量是否过关。”

鄙视正规军 维修店100元=450元

▲典型故障:蓝屏(此图与本文内容无关)

  生气又无奈之余,陈先生想到了找当初购买电视的家电卖场。营业员告诉他平板电视的保修期是按照国家标准执行的,整机保修1年,重要部件3年。陈先生的电视机是电源键坏了,是小件,不属于重要部件,已经过了保修期,上门维修是要收费。陈先生又说明了维修费过高的情况,该营业员表示,平板电视的售后维修是承包给维修公司的,收费标准是否过高,他也不清楚。

  大概两周后,陈先生又拨打了此品牌的另一维修点电话,结果让陈先生更为不解的是工作人员告诉他,上门费30元,维修费400元。“怎么又变成30元了呢,上次不是50元吗?这不是在乱喊价吗?”陈先生感觉受了欺骗。而对方却坚持称不可能收50元。最后,陈先生放弃了找所谓的正规维修点维修的念头,随便找了街边上的一个家电维修店,最终只花费了100元。

  笔者观点:对于漫天要价没有规范的平板电视维修市场,如果所有的保修期都已过期,可以去找当地的电器维修店进行修理,毕竟价格上会有所优惠。但是想陈先生这种电视只够买了一年多,重要部件仍在保修期内的情况却不应该擅自去维修,一旦电视出现重大故障后,售后部门将有机会把责任推卸到因私自拆卸所造成的,到时更加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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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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