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修期后可合理收取上门费、开机费,但——
包修期外的家电出了故障,维修人员上门检修要收上门服务费或开机费,不少消费者对此表示质疑。日前,中国家电维修协会副会长郭赤兵表示,产品的包修期已过,维修者应消费者的要求上门维修,必定要增加成本,合理收取上门费是应该的,但企业在上门、开机检修前必须向消费者明示收费标准,以维护消费者的知情权。
北京消费者宋女士家中的彩电出了故障,与厂家售后服务人员联系,却被告知彩电已超过包修期,上门维修要收取100元钱的上门费。同宋女士一样,隋女士花1万多元买的电视机包修期刚过也出现了故障,隋女士在支付了100元钱的开机费和130元的零件成本费后,电视机恢复了正常,但她由此提出质疑:包修期过后,生产厂家上门检修,上门费或开机费到底该不该收?应该收多少?
3.15前夕,在中国家电维修协会召开的首届中国电子电器服务节消费者权益保护成果新闻发布会上,郭赤兵向记者解释道,国家允许企业收取的维修费用主要包括检查费、修理费。人们俗称的上门费、开机费其实是属于检查费的范围。家电功能逐渐增加,结构越来越复杂,科技含量也越来越高,这就对维修人员的技术水平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技术过硬的维修人员能够看到机器故障的现象甚至仅仅听到描述,就能迅速分析出是哪个部件或电路板坏了,可以说,对于故障的检查才是维修的核心技术,所以其费用应该占到检修费用的90%,而修理费只能占10%。同时,维修者应消费者的要求上门维修,必定要增加企业成本,因此收取合理的上门费、开机费是应该的。
但郭赤兵也指出,也不排除个别不规范的维修企业和人员借此乱收费现象的存在。消费者应该请具有一定等级资质的维修企业检修家电,并注意保留相关的记录和票据,而企业及维修人员在收取相关费用之前,也必须向消费者明示收费标准,以维护消费者的知情权。据了解,中国家电维修协会在此方面开展了大量的工作,如拟制、备案并公示规范的维修服务价目表,分项、分等级明确标注服务项目价目,分别标注家用电器维修服务检查费、修理费;制作、公示维修器材价格手册;并督促企业在规定位置设立服务价格公示牌(栏),在上门维修服务时预先出示维修服务价目表及以多种方式提供维修服务网络信息等。
(责任编辑:刘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