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初,一份京东商城与供货商的合作协议曝光,京东商城的“霸王”条款浮出水面。在这份协议当中,京东商城向供应商共做出了4项严苛约定。
其一是,最低价供货。该供应商表示,京东商城要求它所拿到的货款,必须低于其它电商企业,如果京东商城发现同一供应商有低于京东商城采购价格向其它供应商供货的现象,京东商城会在销售完成的供应商货款中直接将差价扣除。
其二是,京东商城向供应商要求保底返利,即无论供应商是否完成约定的销售数据,京东商城都要从供应商货物销售货款中扣除合同约定的返利份额。上述供应商表示,“不同企业被要求扣除的保底返利不一,有的企业要求20%,我们则被要求将销售额的15%作为保底返利。”
其三是,京东商城向供应商收取进场费,即前文所述的品牌服务费。对于该项收费,也是根据每家企业的状况不等。上述供应商称,“当京东商城手中存有的供应商货款比较多的时候,每年供应商去谈判该项费用的时候就需要多交一点”。网上爆料协议中的进场费为20万元,而该供应商向京东商城缴纳的进场费在几万元不等。
其四是,京东商城还向供应商收取广告费用。上述供应商表示,网上爆料协议中并未出现广告费用这一项,但是,京东商城却向每家供应商收取数额不等的广告费用。“广告费用的主要用途是将供应商的商品摆在京东商城的首页展示几天,仅此而已。”
据该供应商提供的信息显示,他们在京东商城一年的销售额为2000万元,而其中的3%-4%不等的份额将被京东商城直接扣掉,作为其征收的广告费用。
若按照上述供应商一年销售2000万货值的商品计算,京东商城从该供应商身上叠加收取的利润、费用约占到该供应商2000万年销售额的20%,即400万元。
点评:
在电商没有发展起来之前,国美、苏宁早就大打价格战,不断地圈地、圈钱、圈人,靠低价竞争策略,拥有如今龙头老大的位置。电商现如今把这招玩得更加淋漓尽致,比如许多产品的售价甚至比供货价格还要低,让“别人无路可走”,以至矛盾越来越公开化。
目前,电子商务在在业态形式上进行了创新,IT应用程度较高,但是并未在商业模式和盈利模式上创新方面有所突破。因此想要改变现状,还得在这两方面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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